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实施编码 | 11230100002277003E323201497900001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数量限制 | 无 | 办理深度 | 三级标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咨询方式 | 座机0451—84871983;0451-12333 | 监督投诉 | 座机0451——84871977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45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面向自然人 | 行业类别:住房保障 | 人生事件: 无 | |
特定对象:无 | |||
行使内容 | 接收材料上报审批 | 是否集中办理 | 无 |
监督处室 | 失业保险综合科 | ||
禁止性要求 | 无禁止性要求 | ||
委托情况 | 无 | ||
受理条件 | 失业人员在参保地审核失业待遇,户口在哈尔滨市 法律依据: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2007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第五章第四十六条、《关于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551号) | ||
办理渠道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
办理流程 | 失业人员或亲属携带申请材料到失业窗口开具《失业人员待遇转移联系函》-转移基金到帐后失业人员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失业窗口即时办理-网上上传申请材料,开具《失业人员待遇转移联系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