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0100/2024-00020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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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哈尔滨市企业开办+开业延伸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 ||
文 号: | [2024]42号 | ||
发文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关 键 词: | 企业,改革,开办,工作,办理 |
哈尔滨市企业开办+开业延伸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水平,完善数据跨部门互联互通共 享机制,推进线上“ 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融合,扩大 电子营业执照领用率和应用场景,加快企业开办直通车系统升级,市市场准入工作专班探索开展“企业开办+开业”延伸服务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视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群众和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创新为核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经营主体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为目标,创新建立“企业开办+开业”延伸服务新模式,在 “企业开办直通车” 已集成联办7个部门8个事项基础上,新增大型户外牌匾审批,非大型户外牌匾备案,彩虹门、充气模型、实体造型备案三个事项,实现 “企业开办+开业”延伸服务一次办理,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二、实施范围
在哈尔滨全市范围内,将大型户外牌匾审批,非大型户外牌匾备案,彩虹门、充气模型、实体造型备案三个事项纳入企业开办办理范围,在同一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设立时,经营主体可自愿选择同步办理大型户外牌匾审批,非大型户外牌匾备案,彩虹门、充气模型、实体造型备案登记业务。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业务办理流程和实现途径,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印发并组织实施。〔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二)改造信息系统、增加审批功能
依托哈尔滨政务服务网,在企业开办直通车系统中加入大型户外牌匾审批,非大型户外牌匾备案,彩虹门、充气模型、实体造型备案三个事项,以接口方式将新开办企业信息推送至城管局业务办理系统,完善数据跨部门互联互通共享机制,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 一窗通办”融合。〔责任部门:市营商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10底〕
(三)加强审批服务、实现高效办结
对开办企业+大型户外牌匾审批,非大型户外牌匾备案,彩虹门、充气模型、实体造型备案三个事项,按照精简、便捷、高效的原则,规范收取申请材料,制定和公布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对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和引导,方便经营主体查询、浏览、下载。对于系统推送的申请,2小时内完成审批。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业务。(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营商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专班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本级营商局、城管局的沟通协调,夯实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责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切实发挥工作合力,确保“企业开办+开业”延伸服务改革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区、县(市)要加强改革政策的业务培训和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在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三)强化指标监测。各区、县(市)要及时总结改革成效、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及时评估改革进度,确保改革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市专班将此项改革纳入工作任务监测考评,按照各区、县(市)专班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附件:1.哈尔滨市企业开办+开业提交材料规范
2.哈尔滨市企业开办+开业登记文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