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0100/2024-00015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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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哈尔滨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专函验证改革工作方案 | ||
| 文 号: | [2024]17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年5月28日 | 成文日期: | 2024-05-28 |
| 关 键 词: | 住所(经营场所)验证 | ||
哈尔滨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专函验证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 委市政府以及省专班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解决企业设立住所承诺 制出现的不实承诺骗取登记问题,进一步完善注册登记制度、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细则》及《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历届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锚定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改革创新、跳起摸高、争先晋位;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升企业开办(注销)服务能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核验目的及具体做法
(一)核验目的
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核验企业设立登记通过住所承诺制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真实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核验范围
对新开办企业住所进行验证,各区县专班也可根据实际情 况,选取部分容易出现虚假地址骗取登记的高风险行业开展验证工作。
(三)具体做法
市场局与营商局工作窗口积极配合,每个月梳理新登记企业地址,在企业设立30 日内向新开办企业发送验证专函,专函妥投签收,即确认该地址真实有效。未能妥投的,15 日后 30 日内 再发专函进行验证,对于仍未妥投的,进行登记造册,将名单中企业列入异常名录, 由市场所或执法队调查核实,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县专班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范围和责任分工,立即组织开展。
( 二)争取政府及辖区邮政部门配合。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提供经费支持,协调邮政部门给予业务配合,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力争取得实效。要认真分析本地实际情况,切实通过改革发现和纠正不实承诺骗取登记行为,威慑惩治骗取登记不法人员,不断提升注册登记工作质量。同时,做好已发专函数据留存工作。
(四)及时总结工作成效。要定期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沟通会商,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与不足,在完成既定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力争取得更好成效。
附件:住所(经营场所)验证专函
附件
住所(经营场所)验证专函
公司(经营主体)名称:
您好!近日,我局受理了 公司的设立申请,该公司通过住所承诺制将地址为 的住所登记 为该公司住所(经营场所)。如果您对此事不知情或该公司设立 并未取得该地址的合法使用权,您可拨打电话 反馈。如 果确为您同意或该公司已经取得该住所合法使用权,则请您签收确认即可。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XXXX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