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25-2027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依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2025-2027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报装服务质效,市专班办公室决定建立公共服务设施报装主动服务机制。
关于建立公共服务设施报装主动服务机制的通知(哈公共服务设施专办〔2025〕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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