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升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服务质效实施方案》及市住建局相关要求,切实提升燃气报装服务质效,强换项目负责人责任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现正式实施燃气报装项目负责人制。
哈中庆发〔2023〕35号 关于实施燃气报装项目负责人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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